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
  1、外商投资新建项目在申办、注册过程中,除注册登记费外免收其他行政性收费,原有企业增资项目免收注册登记费;涉外中介服务机构(如验资、评估、劳动就业服务、税务代理、公证等)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不得超过上级规定最低收费标准的50%。
  2、国家及省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行政性收费项目,市级以下政府无权减免的一律按下限征收;涉及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缴纳的各项事业性收费,不得超过上级规定最低收费标准的50%。
  3、新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批后,5年内免征河道工程维护费。